檢送越南經貿商情資料 – 越南鼓勵發展太陽光能電力計畫之機制 文號:1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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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貿商情
標題:越南鼓勵發展太陽光能電力計畫之機制
類別: A21(其他)
資料來源: vnexpress.net
日期: 106年05月18日 文號: 102
商情本文:
越南政府於本(2017)年4月11日公佈第11/2017/QD-TTg號決定有關越南太陽光能電力計畫之鼓勵發展機制之決定。依據此一決定,越南太陽光能電力計畫之優惠政策如次:
在募集投資資金方面,組織機構、個人參加進行太陽光能電力計畫,可自國內外組織機構、個人募集合法資金,依法投資進行太陽光能電力計畫。
在稅務優惠方面,對於進口作為太陽光能電力計畫之固定資產之貨品,免徵進口稅。對於用於太陽光能電力計畫之越南國內未能生產之進口貨品為原料、物資、半成品,依照現行進出口稅務規定執行。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,太陽光能電力計畫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優惠與現行稅務法規規定(其中屬享有投資優惠領域之計畫)相同。
在土地優惠方面,依照現行法規,太陽能光電、與電網連接之變壓站及電線工程等項目可減免土地使用費、土地租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