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越南經貿商情資料 – 越南央行公佈各金融機構之資本適足率 文號:049
駐 越 南 代 表 處 經 濟 組
ECONOMIC DIVISION
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HANOI, VIETNAM
經貿商情
標題:越南央行公佈各金融機構之資本適足率
類別:B49(金融保險)
資料來源:越南勞動部
日期:106年3月3日 文號:049
商情本文:
越南央行頃公佈各金融機構在2016年12月31日之資本適足率(CAR)為12.84%,低於2015年(13%)。雖各家商業銀行已公佈2016年經營成績處於可觀狀況,利潤超過預期目標,惟依上述公佈之資本適足率未有改善。依第41/2016/TT-NHNN號公告規定,各金融機構之資本適足率應為8%。
越南央行將CAR率自9%降至8%,金融體系適用Basel II標準。目前計有10家獲央行指定試辦Basel II標準之商業銀行包括:越南投資發展銀行(BIDV)、越南工商銀行(Vietinbank)、越南外貿銀行(Vietcombank)、越南技商銀行(Techcombank)、亞洲商業銀行(ACB)、越南富裕銀行(VP Bank)、軍方商業銀行(MB)、航海銀行(Maritime Bank)、西貢商信銀行(Sacombank)以及越南國際銀行(VIB)。
查依越南國家金融監督委員會之2016年金融市場整體報告顯示,2016年整個金融體系之CAR率預計為11.3%(2015年為11.6%),在92家商業銀行中,計有4家銀行之CAR率為9%以下。